依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新北市垃圾處理場(廠)營運階段提供回饋金自治條例及林口區運用垃圾處理場(廠)營運回饋金辦理114年度沿海5里里民及5里守望相助 隊意外險計畫書。
公告事項:
相關問題可洽本所社會人文課(02)-26033111分機216 社會人文課 魏小姐
公告事項:
- 依照上開規定辦理太平里、瑞平里、嘉寶里、下福里及頂福里里民意外保險。
(一)申請期間:自114年1月1日0時起至114年12月31日24時止。
(二)補助項目:本區太平、瑞平、嘉寶、下福、頂福里里民遭逢意外事故致死或身體失能者,發給意外保險金。
(三)資格條件:當年度前已設籍本區太平、瑞平、嘉寶、下福、頂福里里民迄今之里民。
(四)審查方式:
被保險人於契約有效期間內,因遭逢意外傷害事故,致身體蒙受傷害而致失能或死亡時,依照契約約定,給付保險金。前項所稱意外傷病事故,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五)補助金額:被保險人每人新臺幣60萬元。
(六)預計總發放金額:新臺幣325萬元整。 - 保險金申請書。死亡診斷書或相驗屍體證明書。除戶證明文件。身故受益人身分證明、被保險人(事故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失能(或燒燙傷)診斷證明書。意外事故證明文件、x光片、詳細醫師診斷書。同意查詢聲明書(註2)、個資告知書、特種個資同意書、醫院費用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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