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林口區公所為妥善運用八里垃圾焚化廠營運階段回饋金,扶助相關地區內務農與增進地方福祉,辦理本項補助。
相關資訊請洽服務電話:2603-3111分機206 經建課 陳小姐
- 依據
(一)新北市垃圾處理場(廠)營運階段提供回饋金自治條例。
(二)林口區運用垃圾處理場(廠)營運回饋金辦理113年度補助太平里民肥料計畫書。 - 公告事項:
(一)請欲提出補助申請者,配合下列事項辦理:- 申請期間:自自113年3月1日(星期五)起至9月30日(星期一)之上班日,至受本所委託之林口區農會申辦。
- 補助項目:補助購買不分品牌之有機肥料,每包補助購買費用新臺幣(以下同)100元,每戶限補助5包。如欲購買化學肥料須符合實名制資格。
- 補助對象:設籍本區太平里之里民。
- 審查方式:購買時應攜帶戶口名簿(正本)及印章,代他戶購買者須帶他戶之戶口名簿(正本)及印章,以便查驗作業。
- 補助金額上限:每戶限補助購買費用500元。
- 全案預算金額概估:113年度預算總額12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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