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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林口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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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瑞平嘉寶里住院醫療補助

林口區公所全區市民住院醫療

△林口區公所全區市民住院醫療

依據:新北市垃圾處理場(廠)營運階段提供回饋金自治條例暨本所115年度太平瑞平嘉寶里住院醫療計畫
公告事項:
  1. 依照上開規定,請欲提出補助申請者,配合下列事項辦理:
    (一)申請期間:115年1月1日起至經費用罄止
    (二)補助項目:太平瑞平嘉寶里住院醫療
    (三)資格條件:
       新北市林口區(以下簡稱本區)太平瑞平嘉寶里市民,於申請救助項目事實發生日起往前推算設籍滿2年以上,並為連續設籍。
    (四)審查方式:
    1. 住院醫療補助:
      1. 因疾病或意外而住院含急診留觀期間連續達七天以上或因疾病或意外而住院含急診留觀期間醫療費用收據自付額達一萬元以上不含自費升等病房、假牙及醫美整型等非必要項目費用
      2. 惟出生未滿 2 年之 出生者,以父或母設籍 2 年為主。
    (五)應備文件:
    1. 領款收據。
    2. 身分證影本。
    3. 印章(申請人、受委託人)。
    4. 金融機構存摺影本(帳號及戶名務必要清楚)。
    5. 戶籍謄本(含詳細記事)。
    6. 公立或私立醫療院所診斷證明書
    7. 醫藥費收據及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
    (六)本項計畫申請,應於事實發生日起3個月內,向本所提出申請,逾期視同放棄本項權益。
    (七)經費來源:由新北市垃圾處理場(廠)營運階段回饋金支應。


相關資訊請洽服務電話:2603-3111分機221 社會人文課 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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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文件名稱 類型(.doc) 類型(.pdf)
1. 太平瑞平嘉寶里住院醫療計畫書   icon_pdf
2. 115年太平瑞平嘉寶里住院醫療申請暨切結書 icon_word icon_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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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6-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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