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至5歲育兒津貼
- 2歲以上未滿5歲幼兒育兒津貼發放對象為「生理年齡滿2歲」至「學齡未滿5歲」(於111學年度為106年9月2日(含)以後出生者)的設籍林口區之幼兒,且符合下列情形者:
- 幼兒滿2歲當月未領取衛生福利部未滿2歲育兒津貼或托育補助。
- 幼兒未就讀公共化幼兒園(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準公共教保服務機構、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政府機關(構)及公營公司委託辦理之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與公立特教學校幼兒部。
- 幼兒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 應檢附文件
由幼兒之父母雙方或監護人提出下列文件:- 2至5歲育兒津貼申請表(需父母雙方或監護人簽章)。
- 幼兒及申請人(父母雙方或監護人)的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如為外籍人士請提供居留證或護照影本)。
- 幼兒或申請人(父母其中一方或監護人)之郵局帳戶影本。
- 其他相關佐證資料(如第3名以上子女相關證明文件等)。
- 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申請人應於申請表內有關同意授權委託之欄位簽章。但代理人送件時,仍應提交上開資料。
- 發給基準
每月補助家長 育兒津貼 幼生胎次 2020/8~2021/7 新制第1階段(2021/8~2022/7) 新制第2階段(2022/8~) 第1胎 2,500元 3,500元 5,000元 第2胎 2,500元 4,000元 6,000元 第3胎以上 3,500元 4,500元 7,000元 - 撥付時間
經審核確認符合請領資格者,政府將自受理申請之次月起,按月於每月月底前撥付育兒津貼至申請人指定帳戶(父母其中一方、監護人或幼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