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照顧本市準媽媽提供好孕專車車資補貼
補貼對象:
設籍本市之孕婦或與設籍本市市民辦理結婚登記之外國籍(含大陸配偶)孕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 屬社會救助法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 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申請人及配偶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整。
補貼標準:
市民分娩前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發給好孕專車E化電子乘車券,民眾搭乘前請先下載「我的新北市APP」點選好孕專車,搭乘指定車隊往返產檢醫療院所,每趟次補貼最高新臺幣200元,至多得補貼28趟次,且每次懷孕以申請1次為限。
服務電話:26033111分機226 社會人文課 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