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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林口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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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運動廣場

管理單位 管理人員 電話/分機 備註
經建課 王小姐 02-26033111#205  
 
使用須知
本場地使用規定依「新北市公園管理辦法」及「新北市公園廣場綠地及兒童遊樂場申請使用管理要點」辦理。
除機關團體辦理公益、政令宣導活動,得申請本場地全區使用外,其他僅得申請A區專屬使用(限輪類運動,不含自行車、獨輪車),A區倘無其他單位借用,則與B區開放供一般民眾共同使用。
申請專屬使用之單位,應於使用日前7日至30日內向管理單位提出申請,且負責場地借用期間之安全維護管理責任,借用者資訊亦將公告於公所網頁。
倘未依規定借用,將依相關法規辦理。
 
 
檔案下載
編號 文件名稱 類型(.pdf)
1. 新北市公園、廣場、綠地及兒童遊樂場使用申請表 icon_pdf
2. 備文退還保證金申請書 icon_pdf
3. 借用場地保證金收據 icon_pdf
4. 借用公園場地使用後勘查表 icon_pdf
5 場地借用切結書 icon_pdf
  • 瀏覽人次:1694 人
  • 更新日期: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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