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影視媒體區
△林口影視黃金三角示意圖
本案位於文化二路、三路、忠孝二路及八德路圍成的機一用地,佔地11.6公頃,旁邊是105年3月啟用的六合一行政園區,緊鄰機場捷運A9站,再加上三井Outlet 與林口商業軸帶,帶來連動效益,活絡經濟發展並創創造就業機會。
由於機一用地區位條件極佳,為帶動區域整體發展,創造更高活化效益,於105年10月18日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變更為產業專用區,後續將辦理招商,引進國際級影視產業進駐。
新北市政府以林口為基地,於文化二路二段、信義路與文化一路二段所圍街廓發展「影視旗艦區」;而本案所屬第二期的「國際媒體區」及第三期「影視育成及支援區」,將逐步建構涵蓋影視產業上、中、下游的「林口影視金三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