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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林口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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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

5歲幼兒就學補助(就讀一般私立幼兒園)

△5歲幼兒就學補助(就讀一般私立幼兒園)

  教育部為執行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對於未接受公共或準公共化服務之家庭,擴大發放育兒津貼以減輕家長育兒負擔,並自112年1月起,取消家庭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之限制。
另自111年8月起,5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比照育兒津貼額度、申請及發放方式,並自112年1月起,取消須就學方得申領就學補助之規定。
 
  • 5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之幼兒為「學齡滿5歲」至「學齡未滿6歲」之設籍新北市林口區之幼兒(114學年度為108年9月2日(含)至109年9月1日間出生,即尚未就讀國民小學者),且符合下列情形者:
    1. 幼兒未經政府公費安置。
    2. 幼兒未就讀: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政府機關(構)及公營公司委託辦理之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公立特殊教育學校幼兒部或準公共教保服務機構就讀,包括寒假及暑假期間。
    ※112年1月起,本津貼取消排富規定,家庭綜所稅率20%以上者亦可申領,需申請人重新提出申請。
     
  • 補助內容(自111年8月起)
    第1名子女每月5,000元
    第2名子女每月6,000元
    第3名以上子女每月7,000元。
    ※由新北市教育局於申請之次月起,按月於每月月底前撥入申請人郵局帳戶,採隔月撥款。
     
  • 應檢附文件
    由幼兒之父母雙方或監護人提出下列文件:
    1. 2至5歲育兒津貼申請表(需父母雙方或監護人簽章)。
    2. 幼兒及申請人(父母雙方或監護人)的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如為外籍人士請提供居留證或護照影本)。
    3. 幼兒或申請人(父母其中一方或監護人)之郵局存簿影本。
    4. 其他相關佐證資料(如第2、3名以上子女相關證明文件等)。
    5. 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申請人應於申請表內有關同意授權委託之欄位簽章。但代理人送件時,仍應提交上開資料。
     
  • 申請方式:
    1. 本年度7月已有領取育兒津貼者:
      直接銜接不用提出申請,次月撥入帳戶。
    2. 本年度7月沒有領取育兒津貼者:
      (1) 請幼兒之父母或監護人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文件,親送、郵寄,向幼兒現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2) 至教育部指定之資訊網站(https://e-service.k12ea.gov.tw)採網路線上申辦方式辦理。
     
服務電話:26033111分機215 社會人文課 鄭小姐
 
 
檔案下載
編號 文件名稱 類型(.doc) 類型(.odt) 類型(.pdf)
1. 二歲以上未滿五歲幼兒育兒津貼及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申請表     icon_pdf
2. 11202起-育兒津貼及就學補助申復申請書     icon_pdf
3. 11202起-育兒津貼及就學補助異動申請書     icon_pdf
4. 共同監護-育兒津貼請領同意書 icon_word icon_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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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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