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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林口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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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及斜坡道申請

斜坡道

△斜坡道

為辦理橫越人行道之斜坡道設置申請事宜
申請人應自行檢附下列文件:
一、新北市政府辦理橫越人行道斜坡道設置(含公所)申請書【(民)表一】。
二、申請設置現場現況調查表【(民)表二】。
三、申請設置地點現況照片【(民)表三】。
四、依「新北市政府辦理橫越人行道斜坡道設置申請要點」第八點規定之證明文件影本【(民)附件一】。
申請方式:親送、郵寄
處理期限:21日曆天

服務電話:2603-3111分機分機502 工務課 江先生
 
檔案下載
編號 文件名稱 類型(.doc) 類型(.odt) 類型(.pdf)
1. 新北市政府辦理橫越人行道斜坡道設置(含區公所)申請書 icon_word icon_odt icon_pdf
2. 申請設置現場現況調查表 icon_word icon_odt icon_pdf
3. 申請設置地點現況照片 icon_word icon_odt icon_pdf
4. 新北市政府辦理橫越人行道斜坡道設置申請要點 icon_word icon_odt icon_pdf
5. 土地使用同意書 icon_word icon_odt icon_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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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3-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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