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配合行政院核定「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並落實「0至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自112年1月起取消排富規定,擴大照顧量能,並朝強化整體托育服務品質的方向精進。
新制育兒津貼(112年1月1日起適用)
112年1月起取消排富限制,只要是未滿2歲之幼兒,在我國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且未同時請領托育補助、公費安置,都具備資格。
未滿兩歲育兒津貼
新制育兒津貼(112年1月1日起適用)
112年1月起取消排富限制,只要是未滿2歲之幼兒,在我國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且未同時請領托育補助、公費安置,都具備資格。
未滿兩歲育兒津貼